| 海南省屯昌县城镇体系规划总则 |
海南省屯昌县城镇体系规划
第六章 重要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第四十九条 公路。要提高公路等级,提高公路通行能力。要全面完成海榆中线公路屯昌路段的改造升级工作;加快县城通往南坤镇、乌坡镇、西昌乡公路柏油化改造建设;建设开通乌坡至枫木、新兴至澄迈石浮、新兴至定安龙塘、乌坡至琼海石壁、新兴百家至定安坡寨、大路坡至乌石坡、里瑾至周朝公路。
“十五”期间计划建设的其它公路项目:羊榕公路改造;三宿至乌坡公路改造;屯昌至西昌公路改造;乌坡至枫木公路;新兴至定安龙塘公路;新兴至澄迈石浮公路。
第五十条 电力。“十五”期间要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屯昌县电力系统配置如下:
主要变电站:屯昌110kV变;屯城35kV变;南吕35kV变;枫木35kV变;大同35kV变;新兴35kV变;南坤35kV变。
主要线路:牛路岭电站~屯昌110kV线路;金汁~屯昌110kV线路;屯昌~接屯南线段35kV线路;屯昌~南吕35kV线路;屯昌~大同35kV线路;屯城~南坤35kV线路;南吕~枫木35kV线路;大同~九浪电站35kV线路;枫木~新进35kV线路。
第五十一条 电信。按照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全县信息网络体系。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和各产业发展,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
在县城屯城镇建设信息网络中心,设综合电信局,其他小城镇驻地设电信邮政支局或邮政所。
发展完善有线电视网,结合电信管道统筹建设有线电视线路。加强与省内主要城市站、台联网。县城有线电视线路和市话线路统一考虑,埋地敷设。建设电信综合业务数据库,发展网络传输有线电视。
“十五”期间县城完成程控电话交换机扩容3000门工程,使县城交换机容量达到1万部,新建主干电缆和综合管道;建设完善农村通信网络;新建中建农场、土龙无线接入基站,使无线电话信号基本能覆盖全县农村地区。2005年,全县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1.6万部,电话普及率达到4.4部/百人。
第五十二条 供水。县城屯城镇按照人均综合用水量400~500升/日规划,需要建设县城日供水3万立方米自来水厂。自龙州河上游支流竹枝沟引水至县城,即南淀河引水工程(竹枝沟)作为屯城镇的主要供水工程。引水工程12公里。
要加快县城镇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制定并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城镇各单位必须在2005年以前全部更换为节水型器具。
要加强水源取水口环境保护。要在取水口附近设立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在取水口周围100米内不得停靠船只、游泳、捕捞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固体废弃物,沿岸不得堆放垃圾,不得设置有污染物的仓库,不得设立装卸垃圾和有害物品的码头,沿岸农田不得使用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和有毒性农药,并禁止放牧;在取水口上游1000米以外,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
第五十三条 主要水利工程:
规划水源工程建设四项:(1)南淀河猫尾水库工程;(2)坡心乡大颜水库工程;(3)新建设红石水库工程;(4)打水井106眼。
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项目三项:(1)高山(一)水库库区加固工程;(2)高山(三)水库库区加固工程;(3)木色水库副坝加固工程。
第五十四条 环卫设施。
(1)垃圾处理场
近期在屯昌县三发经济开发区加宝岭附近选址建设垃圾处理场,近期采用卫生填埋方式。规划期要完善此垃圾处理场的处理工艺,建立垃圾分拣工序,建立废弃物资源化的技术体系,削减废弃物的排放数量,提高资源的有效产出。垃圾处理要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全县各镇设置垃圾转运站,将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选址在县城建成区南侧,一期建设规模满足近期污水处理需要。规划期应加强生化处理,逐步实现中水利用。
污水处理必须采用成熟的处理工艺,一是指标先进,处理后的水质能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二是经济节省,运行成本低,可节约占地、地基处理和土建造价。三是成熟可靠,适合国情、省情,确有成功的把握。四是易于管理。五是合理选择污水处理厂厂址和规模,适当靠近城区,要在设计中留有扩建余地。
第五十五条 抗震设防。根据国家地震局1990年颁布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确定以屯昌县城为中心,其东北部地区基本烈度为7度,西南部地区基本烈度为6度。应严格执行《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对于地震灾害要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提高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城镇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必须按照抗震标准进行设计,并建立区域性自救与互救防灾系统,建立防灾急救情报信息中心,加强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
第五十六条 人防工程。按照国家规定,县级以上城市是人防工作重点城市。县城屯城镇应按规定进行防空工程设施建设,建立完整的防御体系。在主要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防空地下室。在公园等公共绿地设置备用的紧急疏散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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