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屯昌县城镇体系规划总则 |
屯昌县屯城镇总体规划
第十一章 城市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71条 规划原则
水质保证原则。给水水源水质必须满足或者优于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II类标准,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用水,保障城镇居民身体键康,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
水量保证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各水源能提供的水量必须可靠,供水保证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供水安全性原则。供水系统必须安全可靠,管网事故率低、并具有一定的抗震、防洪能力。
充分利用现状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给水工程设施,实施改造完善,统一规划供水系统,使整个系统安全、合理、经济。 v
第72条 用水标准和总用水量
1、?给水量指标: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确定,城镇各项用水指标如下:
a、城区居民综合生活最高日用水指标取400L/人·d。
b、工业最高日用水量指标:200 m3/ha·d
c、其它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设施用地最高日用水量指标:30 L/ha·d。
d、浇洒绿地用水采用吉安河等天然水体之水,而不由水厂提供。
e、用水量日变化系数k取1.5
2、?城市用水量:
城镇远期最高日生产生活用水量Q=4.9(万m3/d)。
未预用水量及管网漏水量按以上用水量的15%计算(由于部队人口未计算入规划区人口,故采用较高的未预系数),则:
城镇远期城镇最高日总用水量Q高日=5.65(万m3/d),
城镇远期城镇平均日总用水量Q均日=3.76(万m3/d),
城镇远期城镇年总用水量Q年=1374(万m3/y)。
第73条 水源选择
确定南淀河为规划区供水水源。要求做好发电用水与城市用水的协调工作,以保证城市枯水期的用水。另外在南淀河上游寻找合适地形修建水库,提高调节水量、提高供水保证率。
第74条 供水设施
1.取水
取水点选在中建农场28队地段,距离城区约8公里。需修拦河坝和集水井才能取水。拦河坝前蓄水量必须在100万m3以上,拦河坝设计时必须按此条件确定拦河坝高度。
2.蓄水池
在距离取水泵房约2.5公里的塘岭顶上建3000 m3蓄水池一座,池底高程在145-150米之间,利用高度落差靠重力将原水自流输送至水厂。
3、原水输水管道
原水输水管道按远期最高日所需输水量进行设计,管道输水能力必须大于6.0万m3/d。从取水泵房引两条d600预应力砼管至蓄水池,再利用高度落差靠重力将原水自流输送至水厂,输水管道总长约10公里。
4、水厂
在规划区南部(现武装部仓库附近)新建生产规模为5.0万m3/d的水厂一座,水厂控制用地面积为4.5ha;水厂地面高程在104m左右。
现有的水厂给与保留,并进行维护,使其供水能力保持7000m3/d。两座水厂给水管网并网运行,以便提高城市供水可靠性。
第75条 自来水厂供水压力
城区最不利点管网水压必须满足高度为6层楼的水压要求,即水压不小于0.28Mpa,据此水厂出水压力应≥0.48Mpa。
第76条 供水管网
原有旧管网老化严重而且管径太小,需要全面改造,新修建的管网管材采用铸铁管。
为了提高供水保证率和供水安全性,城市供水管网主次干管以环状管网布置方式。
为了避免对现已硬化的路面破坏过大,在槟榔大道、解放西路、新建路、文化路、文明路两侧均铺设管道。。
给水管道跨越河流采用附设于桥梁架设的方式。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77条 规划原则
污水集中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分散就近排入水体。其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应单独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第78条 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水分流制。规划新建城市污水管道专门收集污水,将污水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原有合流制排水暗沟用作雨水管渠。?
第79条 污水排放标准、污水量
城市污水排放量按总用水量的85%计算。远期城镇最高日污水量约4.8万吨。
第80条 污水处理厂
远期建设处理能力达到5.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位置选择在城市东南部吉安河与龙州河交汇处北侧。污水处理厂用地按远期规模控制,并应预留一定发展余地,规划用地面积约4.5ha。污水处理厂地面高程在99-100米左右,为了避免洪水威胁,在污水处理厂周围河岸修建防洪堤。
污水经二级处理后排入吉安河下游或者利用于浇洒道路、绿地、工业回用、农田灌溉。
第81条 排水管网
污水管道沿规划道路敷设,污水干管一般布置在道路西侧或北侧非机动车道下,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沿吉安河北岸平行的道路,铺设截污管道,避免污水直接排入吉安河,截污管道建设要考虑城市将来发展的并留有余地。
第82条 雨水规划
雨水结合地形就近自流排入水体或低洼地。现有的排水暗沟作为雨水管道,并加于改造、清淤加大排水、行洪能力。新规划的雨水管渠,以管道为主,结合规划道路布置,尽量避免穿越街区内部。
第三节 供电工程规划
第83条 规划原则
1、建设供电能力强、供电可靠性更高的电源网架,运行稳定、安全、调度灵活。
2、简化电压等级,在同一电压层应避免重复变电。
3、综合协调供电设施与城镇其它设施建设,预留高压走廊和电缆线路通道。
4、合理配电,减少电能损失,提高供电质量。
第84条 用电负荷与用电量
用电负荷采用负荷密度法和均用电指标法两种计算,结合城区现状用电量水平及城市发展规划,综合权衡确定:远期(2020年)需电量取3.4亿Kwh/年,最大用电负荷为94MW。
第85条 电源
1、规划扩大110KV变电站规模,远期主变压器达到3×50MVA,满足“N-1”的要求。主变压器均要带有35KV中间抽头,以便出35KV线路为县城以外的各乡镇35KV变电站供电。变电站占地面积约1.1ha。
2、现有的35KV变电站改为10KV开闭所,另外在规划区北部的工业区再建一座10KV开闭所,再加上110KV变电站也作为电源出线配电,形成3个电源点。变电站及各开闭所之间10KV主联络线联成环路,互为备用。并且主联络线不允许带负荷。
第86条 配电
1、规划区10KV中压配电网由110KV变电站和两个开闭所共同进行中压配电。
2、将10KV配电主干线相互联络,形成手拉手的环网结构,形成南部、中部、北部三个大环网。开环运行,使之达到“N+1”安全准则要求,提高供电可靠性;
3、对党政机关、水厂、医院、消防站、重要工厂等重要用户实行双电源供电,满足“N-1”的运行要求。
4、配电网无功补偿采用分散补偿和集中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就地平衡的原则实行配置。
5、配电网的分段、联络开关要实现无油化,并加强配电网的自动化建设。
6、低压配电:10KV/400V变压且采用定箱型或杆上型。为了保证供电质量,要合理确定导线线径、缩小供电半径,供电范围应控制在200米左右,线损控制在5%以下。
第87条 电力线路与高压走廊
1、规划区内10KV线路近期采用绝缘架空导线,远期均改造为埋地电缆。城市道路下的电缆采用隐蔽式电缆沟敷设,电缆沟两侧各留0.75米的平行区域的保护区,小区内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
2、规划110KV架空输电线路共三条,高压走廊宽度控制为25米;35KV架空输电线路为线路共两条,高压走廊宽度控制为20米。远期经过城区内部的110KV及35KV线路也要实现入地,采用电缆沟敷设。
第四节 电信工程规划
第88条 规划原则
1、立足于高起点、新技术、大规模、高速度,促进电信网朝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综合化、标准化及个人化方向发展。
2、建立数据、语音、图像三位一体的数字综合电信业务通信网。
3、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平台,协调发展、放开经营、平等竞争,实现信息多样化、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第89条 电信
规划区区固定电话普及率达60门/百人,附近农村农话普及率35%。远期城区及附近农村电话装机量约7.5万门左右,长途电话线路发展到5000线。
第90条 电信设施布局
1、对现有的电信交换局进行扩容,将装机容量扩建至10万门。
2、为了建立起竞争机制,在规划区中北部新建同等的、由不同公司经营的电信交换局一座。局所占地约面积0.4ha。交换局之间以光缆联系,实现互联互通。
第91条 电信线路
1、为了增加载波量和带宽,城区内局所至小区电信线路以光缆为主,光分点均匀分布于各区域。规划的光缆、中继电缆、主干电缆及配线电缆均埋地敷设,位于城市道路下的光缆、中继电缆、主干电缆及配线电缆均采用管道敷设,小区内部采用PVC管道电缆或直埋电缆敷设。
2、通信管道电缆应建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城市主干道两侧各留有36孔砼管、次干道两侧各留有24孔砼管、支路北侧预留有12孔砼管,管道按规划道路网形成环状,以便电缆灵活布线。管道由城建部门统一建设,不同通信公司购买或租用使用权,不得对道路重复开挖铺设管道。
第92条 微波通道规划
城区的微波通道,在传输方向的近场区内,天线口面边的锥体张角20°、前方净空距离为10倍天线口面直径D的范围内,不得建设房屋和其它障碍物,也不得种植树木。
第93条 管理措施
加强无线通信管理,合理规划各类无线台、站,建立良好的电磁秩序空间,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严禁各类建设工程压占通讯走廊,破坏通讯设施。要加快综合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实现邮电通信、广播、电视、有线电视、计算机联网、无线电通信网的联网,做到统一管理。
第94条 邮政规划
1、根据屯城城区邮政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及人口发展规模,预测规划区远期邮政报刊发行量约16--20万份/月,每万人年发函件数量约5--6万件。
2、确定规划区内邮政局所平均服务人口为1.5万人/处,城区服务半径1.0—1.5km。近期在文化路路增加邮政所1处,中远期在东南新区和城北新区各建邮政所一处,使邮政局所达到6处,新增邮政所用地约0.2ha/所。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95条
燃气输送:采用专门运输液化气的槽车运输至屯昌县城气化站。远期,可以通过建设输气管道与环岛输气管道连接,通过管道进行输气。
第96条 气化站
在规划区北部,建设一座具备天燃气储存、调压、配气的三合一气化站,预留用地约2.5公顷,用地距海榆中线250米,周围布置200米的防护林带。远期建设管道输送燃气时,可将气化站改造成天然气门站。
第97条 供气管网
由于城市规模比较小,管网规模相应小、供气距离短,所以规划区供气采用中压B级和低压两级供气系统,中压B级管道供气压力P=0.15—0.20Mpa,低压燃气管道供气压力P≤0.005Mpa。
天然气经气化站气化、调压,由中压燃气管道将气送至用气单位或居民住宅区,各用气单位、居民住宅区设中低压调压室或用箱式调压器将中压燃气按规定调成的低压后再供应至各个燃气用户。
燃气管道采用钢管或铸铁管,管网计算按高峰小时用气量计算,燃气管道设置形式以环状网为主,局部地区配以支状管网,沿城市道路设置。供气初期城市建设规模不大,道路网系统尚不完善,燃气管道可采用以枝状管布置为主的方式向城市居民和单位供气。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和道路网的完善,逐渐将枝状管道连接形成环状管网,以提高城市供气的安全可靠性。
第六节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
第98条
环卫设施规划目标:规划期内,完善城市环卫设施和设备,合理配置城市垃圾处理场和垃圾转运站,合理布局公共厕所,达到美观、卫生、方便的目的。使屯城成为清洁、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第99条 规划原则
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合理布局,完善配套各类环卫设施,美化环境,方便使用,逐步提高环卫工作的机械化程度,实现城市清运作业机械化,垃圾集运的容器化、密封化;妥善处理综合利用废弃物,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实现垃圾、粪便无害化,创造整洁的城市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第100条 环卫设施规划
1、逐步实现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远期实现袋装分类收集、密闭化中转运输。
2、逐步提高环卫机械化程度,增加各种运输清扫车辆,实现清扫、洒水机械化,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远期垃圾清扫车、密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等环卫车辆按平均每万人3辆配置。
3、更新改造老城区陈旧环卫设施,按国家有关环卫规范要求安排新区环卫设施,建设具有压缩功能的密闭式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站按每1万人设0.1座大型垃圾转运站和0.4座中小转运站的标准,设大型转运站1座、中小型转运站4座。
4、在县城城北三发工业园区以东加宝岭附近选址建设垃圾处理场,规模为近期日处理垃圾90-100吨,用地约3公顷。对生活垃圾进行分选、回收、发酵、堆肥、焚烧等处理,残渣在山坳里深埋、覆土并种上植被,达到无害化目的。
5、含有重金属污染物、有毒物的工业垃圾不得进入城市垃圾填埋场或处理场,应由工厂进行特殊处理。
6、医疗单位垃圾及病死牲畜应经过高温火化处理。
7、随着城镇污水系统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发展,粪便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实现排放管道化,处理无害化。
8、公共厕所达到布局合理、美观、卫生。主要繁华街道公厕间距一般为500米,一般街道公厕间距为800—1000米。
9、远期在城镇南、北、东、西四处城镇入口处,建造进城车辆清洗站,以减少车带尘土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污染,清洗站内设置自动清洗装置,洗涤水经沉淀除油处理后,可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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