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湖北男子以中介交友平台实施诈骗勒索案昨二审开庭主犯一审被判无期
南海网4月14日消息:伙同他人拍“女友”的裸照,逼迫女友交出9万元的存款,否则散布照片。湖北男子王为信通过婚介所、电视交友信息、互联网等平台,以单身男子的身份结交女性,然后再对这些女性实施诈骗、伙同他人抢劫及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数十万,今天该案二审在省高院开庭审理。
海口中院一审查明,2005年8月初,王为信通过交友信息认识来某后,与杨辉预谋抢劫来某。 8月10日21时许,王为信以看房为由将来某骗至其租住处。王为信与杨辉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绳捆住来某的手脚,并用床单和胶带封住其眼睛和嘴,当场抢走来某小金戒指一枚、项链、手链一条、诺基亚手机一部等物品(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170元)。王为信对来某进行威胁,并用脚踩其胸口,逼来某说出存折的存放地点和密码。
2005年8月6日,王为信、杨辉及刘引(另案处理)预谋抢劫林某。当晚23时许,王为信与林某约好到海口市海秀路一酒店407房见面,并让杨辉、刘引在楼下等候。王为信上楼见到林某后,叫林投资30000元合作经商,林不同意。王为信发短信叫杨辉、刘引上楼。三人一起用胶带将林某的手脚捆住,封住其眼睛和嘴。王为信掀开林某的上衣和裙子,脱掉其内衣,用手机拍其裸照,并让林某于第二天将90000元人民币存到其指定的帐户上,还威胁林某若不给钱就散发其裸照,迫使其同意。
法院还查明,2004年11月8日,王为信、唐伟及刘杨红(另案处理)预谋抢劫王玉南。王为信以“王华”的名字在府城一旅馆开了房,并让刘杨红在房间守候,其与唐伟将王玉南带到该房间后,用胶带捆住王玉南双腿。王为信搜王玉南的包未搜出钱,便拿走王玉南的农业银行卡,持刀威胁王玉南说出密码,并逼迫其让家人汇款到银行卡上。次日17时许,王玉南家人先后汇款人民币13000元。该款被取出后,由王为信、唐伟及刘杨红进行分赃。
2004年5月,朱某通过海口市某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化名王峰的王为信。2004年8月,王为信在与朱某交往过程中以做生意缺钱为由向其借钱,骗取朱某人民币14000元。用同样的方式,王为信还骗走了杨某和赵某的钱。
法院认为,王为信、杨辉、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王为信、杨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拍摄被害人的裸体照片并以散发该裸照相要挟,向被害人强行索要人民币9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又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属于犯罪未遂。王为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方法,骗取3被害人民币169000元,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王为信因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今天上午,针对这起上诉案,法院并未当庭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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